第29届奥运会艺术体操项目名额分配

2008年01月16日14:11  来源: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网站  

  各国及地区已获参赛资格:

  个人(共24席,已确定23席):

  乌克兰、俄罗斯、白俄罗斯、阿塞拜疆、保加利亚、以色列(均获两席);

  哈萨克斯坦、加拿大、西班牙、希腊、奥地利、波兰、韩国、爱沙尼亚(均获一席)

  外卡:肖一鸣(中国)、理查德(南非)、约翰斯顿(澳大利亚)

  另一席位未定

  团体(共12个参赛队,均已确定):

  俄罗斯、意大利、白俄罗斯、保加利亚、西班牙、以色列、日本、乌克兰、中国、阿塞拜疆

  外卡:巴西、希腊

  艺术体操项目

  女子

  个人比赛

  集体比赛

  运动员/国家(地区)奥委会名额

  运动员名额: 96名女运动员(24名个人和12个集体(x6))

  各国家(地区)奥委会最多可派的运动员人数:8名运动员(2名个人和1个集体x6名运动员)

  资格体系

  总则

  根据2007年世界锦标赛的成绩确定资格。除第21至24名(个人)和第11至12名(集体)的资格外,所有名额均分配给国家(地区)奥委会而不是给运动员个人。

  资格体系细则

  个人比赛

  席位1 - 20 分配给2007年世界锦标赛第Ⅱ种比赛中排在前20名的运动员。

  席位21–23 由国际体联执委会与艺术体操技委会协商后确定3个“最终名额”(按以下优先顺序):

  - 确保奥运会东道主有1名运动员参加(如果未获得1至20中的名额),但她必须参加2007年世界锦标赛。如没有则该名额将分配给在2007年世界锦标赛中排名最靠前的运动员。

  - 确保各大洲都有运动员参加。如果必须要分配这样的最后名额,将分配给在2007年世界锦标赛全能比赛中有关洲排名最靠前的运动员。

  席位24 由三方委员会(国际奥委会-国家或地区奥委会协会-国际体联)发放一张“邀请”。三方委员会名额将提供给符合资格的国家(地区)奥委会。

  各国家(地区)奥委会提交三方委员会邀请名额申请的最后期限是2007年11月15日。三方委员会将于2008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国家(地区)奥委会确认邀请名额的初步分配。剩余邀请名额的分配将于2008年7月前以书面形式向国家(地区)奥委会确认。

  根据上述标准仍未被分配的名额将依据1-20 的标准分配以增加未能获得该项目参赛资格的国家(地区)奥委会的运动员数量。

  如果平分,根据《技术规程》第三部分第3.1.1条的规定打破平分。

  集体比赛(12个集体x6名运动员)

  席位1 - 10 分配给2007年世界锦标赛(全能比赛)排在前10名的集体。

  席位11–12 由国际体联执委会与艺术体操技委会协商后确定3个“最终名额”(按以下优先顺序):

  - 确保奥运会东道主有1个集体参加(如果未获得1至10中的名额),但其集体必须参加2007年世界锦标赛。

  - 确保至少有三个洲的集体参加。如果必须要分配这样的最终名额,将分配给在2007年世界锦标赛中有关洲排名最靠前的集体。

  根据上述标准仍未被分配的名额将依据1-10 的标准分配。

  如果平分,根据《技术规程》第三部分第3.1.1条的规定打破平分。

(责任编辑:马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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