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划艇激流回旋项目比赛规则

2008年01月16日17:23  来源: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网站  

  出发规定

  一般情况下,运动员在出发区准备就绪,采取静止出发方式,由一名扶船员帮助出发。预赛出发顺序由国际划联根据运动员的世界排名确定;半决赛的出发顺序根据预赛成绩确定;决赛的出发顺序根据半决赛成绩确定,成绩好的后出发。

  通过水门、罚分与漏门等规定 运动员必须按照水门号码顺序和标出的正确方向通过各个水门。水门的设置由总裁判长、裁判长、技术组织者、和赛道设计者确定。运动员的整个头部及艇身全部或部分通过水门杆之间连线,艇、桨及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触及门杆并以指定方向通过水门时,视为正确通过,不罚分;如运动员艇、桨或身体在通过水门时触及门杆,视为碰杆,罚2分;如运动员没有通过指定水门或方向错误,视为漏门,罚50分。

  比赛过程中桨折断或丢失时,运动员只能使用艇上的备用桨。当艇底向上,运动员(C2中任一运动员)脱离艇时可视为翻艇。

  计算成绩和公布成绩

  两轮比赛时间(以秒为单位)+罚分=成绩。每轮比赛成绩计算方法:

  比赛时间:2′20″82=60+60+20.82=140.82,

  罚 分:2+2+50=54,

  总 计:194.82秒。

  运动员在比赛中脱离艇则被取消该轮比赛成绩。(来源: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

(责任编辑:马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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