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明星买豪宅的“喜剧”和“闹剧”(组图)
代表人物二:刘孜
2003年8月,演员兼主持人刘孜与开发商签约,并缴纳了206万余元的房款。2005年1月9日,刘孜按开发商的要求办理入住手续,在缴齐了各种款项后,领到钥匙。但在随后进行验收时,因发现诸多装修质量问题,刘孜留下钥匙要求开发商予以整修。直至4月28日,原有的问题不但没修好,反而越发严重,刘孜以书面形式致函开发商依旧没有任何结果。2005年6月,刘孜向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递上一纸诉状,向北京世纪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退房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