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明星买豪宅的“喜剧”和“闹剧”(组图)
代表人物三:汤镇宗
香港影星汤镇宗在2005年3月13日和北京京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买下朝阳区朝外大街铂宫国际中心D座的一套房屋,总房价款400多万元。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交付90日之内,开发商应该为其办理产权证,否则开发商应按房价的3%支付违约金。因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汤镇宗将开发商告到朝阳法院,要求开发商提供房产证,并支付12万多元的违约金。2007年6月,朝阳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