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收益真相:银行理财产品惯用障眼法
2008年03月06日17:42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林小川
作者:林小川
但在这绕口的描述背后,真正的投资逻辑是什么呢?
记者获得一家中资银行出具的理财分析报告对此分析说,"从产品结构看,该产品的收益率结构比较简单,为敲定价格递减的梯级期权。表面上看,该产品具有较大的获得投资收益的机会,下限最低为-48%。
但是根据条款的规定,只有当"每月累积"的"最差"标的表现不超过下限,投资者才可以获得收益,也即是相当于每月最差股票表现至少要大于-2.67%,投资者才可以获得收益,而且若某一个观察日最差标的表现较差,则投资者获得收益的概率迅速降低到接近于零。在目前股市比较萎靡的情况下,该产品具有较大的风险。"
上述两个例子都表明了一个事实:就是投资者和产品设计方存在较大的信息不对称。正如西南财大报告所写,一般投资者在购买此类结构型理财产品时,是无法完全看清产品结构的,如果理财产品销售人员不主动分析收益和揭示风险,再加上技巧性的宣传,投资者往往就认为产品预期收益率就是到期收益率,对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难以认识充分。
不当销售:银行之责?
尽管在法律层面上,理财产品合同中写明了理财产品是浮动收益,因此投资风险也是自负。但解决银行在销售中的风险提示问题,已是迫在眉睫。
李要森在其报告里指出,部分银行要对此负一定的不当销售责任。
报告说,首先,商业银行只做纯粹的代销是不合适的。由于中资商业银行普遍缺乏定价系统,所以复杂结构型理财产品,基本上是购买国外投行设计的产品。但产品设计方并不清楚产品的最终消费群体,因此设计的产品必须经过中资商业银行的修改与完善,否则银行销售这样的理财产品弊大于利。
而中资商业银行实际是扮演销售商的角色,所得到的也仅是代销费用,理财产品如果出现零收益,发行银行却损失了品牌声誉。
(责任编辑:王静)
商讯
- 03/05 15:58揭秘银行理财产品五大“陷阱”
- 03/04 17:06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需考虑七大因素
- 02/28 07:59解密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如何做到利益最大化
- 02/27 17:16收益和风险适中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秘诀
- 02/27 07:51银行理财产品预期收益不能全信 专家建议看低点
- 02/25 07:31投资银行理财产品需三思
- 02/22 09:30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避免四大误区
- 02/22 08:10不同类型银行理财产品适合不同风险偏好的人
看过此页的网友也看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