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薪≠减薪 10万公务员调薪不过是利益重新分配
话题缘起
最近,上海10余万公务员正面对着一份新工资条,因为该市出台了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实施方案》,矛头直指公务员津贴补贴名目繁多、发放秩序混乱的现状,力争用3年时间,逐步消除地区和部门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最终促成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行政权力彻底脱钩。青浦区一位科级干部的收入就缩水20%多,以往他可拿到12万年薪。
对于上海的“调薪风暴”,有人称是好事;有人说,这些钱本来就不该拿;还有人说,这不过是公务员之间利益的一次重新分配。为什么一次公务员调薪能引起这么多争议?我们能不能把公务员的收入都放在阳光下,让老百姓看得一清二楚呢?
观点1:预算外资金不消除 公务员津贴难规范
舒圣祥
早在好几年前,中央就要求将对公务员名目繁多的各种津贴、补贴进行清理和归并,遏制津贴、补贴发放混乱的现象。这些年来,虽然文件上的公务员津贴改革工作从未停止,但现实中的实际工作,有多少能真正见效呢?在现行体制下,一个公务员在标准工资之外,通常还可能享受到三层津贴或补贴——国家发的津贴、地方政府发的津贴以及所在部门发的津贴。后面两种津贴,尤其是部门津贴,正是需要重点规范的对象。
通过各种方式巧设名目滥发津贴,一直饱受公众批评和舆论诟病。据有关专家的不完全统计,各地擅自发放的津贴名目多达300多项,甚至婚丧嫁娶也在其列。可以滥发津贴的特权,直接导致了部门利益的高度膨胀。各部门竞相利用手中的权力取得财政预算外资金,然后通过滥发津贴的方式实现部门内的 “利益共享”。“油水衙门”和“清水衙门”收入差距之所以如此巨大,说白了,只是因为各种权力“变现能力”的大小不同。
首先需要明确,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等同于 “大幅降薪”,是非常错误的。这样的部门津贴尽管早已是普遍现实,但从来就不具有实际合法性,而理应归入“灰色收入”的范畴。规范公务员津贴之所以会在一些部门造成“大幅降薪”的情况,实际只能说明这些部门历来非法获取的 “灰色收入”有多么丰厚。也正因为如此,我们不难想象规范公务员津贴可能会遭遇到多大的阻力。
阻力之外,最重要的一点还在于,如果只是规范公务员津贴,而那些强权部门通过各种行政收费和下属实体上缴收益方式获取预算外资金的能力依然强劲,部门内部的“利益共享”就不能通过津贴以外的方式来实现吗?比如奢华的职务消费。再比如前不久“公务员零个税”事件曝光的单位代替员工缴纳个税。这些都是一种手段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