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吸烟罚款10元 10万检查员5月起陆续上岗

2008年04月25日09:12  来源: 竞报    作者:张迪


  这些场所全面禁烟

  ●医疗机构的室内区域;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区域;

  ●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档案馆、少年宫、纪念馆等科教、文化、艺术场所;

  ●商业、金融业、邮政业和电信业的营业厅;

  ●公共汽车、出租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其售票厅、室内站台;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体育馆、健身馆;健身场、体育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

  这些场所部分禁烟

  ●可以设置吸烟室或划定吸烟区,吸烟室或吸烟区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餐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经营场所的服务区域;公园、游乐场等公共场所;飞

  机、火车、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室。

  ●这里须设无烟客房或楼层

  宾馆、旅店、招待所、培训中心、度假村等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无烟客房或者无烟楼层。

  ●单位也有禁烟区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会议等工作场所和食堂、通道、电梯、卫生间等内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这些单位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内部的禁止吸烟公共场所。

  本市有310万“烟民”

  竞报讯(记者张迪)

  2007年北京市15岁以上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本市现有吸烟人口310 万左右,其中户籍人口吸烟约235万,外来务工人员吸烟人口75万左右,吸烟率为23%。1995年,北京市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为34.5%。2007年为23%。

  吸烟者主要分布在“30”、“40”年龄段。40岁左右的人口吸烟者最多,占30% 左右。

  从职业分布看,第一位是农业人口,占36.96%;其次是无业人员,占35.01%;第三位是企业工人,占34%。被动吸烟的人群主要是妇女和儿童。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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