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降半旗为同胞致哀并停止圣火传递

2008年05月13日17:39  来源: 南方周末    作者:林楚方

  最高领导人发表电视讲话,宣布哪一天为国家哀悼日,政府会降半旗,为死难者哀悼,人们会聚集到广场,到城市中心,点燃蜡烛为灾难中的人民祈祷。这样的情景会发生吗?目前看还是疑问。

  截止13日上午8时,已有近万人死亡,数字还将继续增加。此次大地震,是继唐山大地震之后,中国遭受的最严重灾难,死亡人数远超过98洪水和SARS危机。

  按国旗法规定,在“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但要由国务院规定。而这么多年来,中国还没有开过先例。

  法定降半旗的时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去世。

  国旗法还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去世,也由国务院决定是否下半旗致哀。1999年,中国政府曾为南斯拉夫大使馆遇难者降半旗致哀

  此次,是否会为地震死难者降半旗致哀,也是检验中国政府施政风格的标志性举动。毕竟,表达悲痛,表达坚强,表达勇气,表达对受难同胞的爱,一直是文明国家的基本内涵。

  这个时候,奥运圣火还在中国大陆传递,政府应叫停圣火传递,而不是继续在各个城市演绎万人喜迎圣火的仪式。

  任何欢乐和盛大的仪式在此时此刻都是多余的,而且是可悲的。

  愿我们的国家和人民能被保佑!愿废墟中的人们能活下来,坚持!所有华人一起为我们的同胞祈祷。爱国,首先是爱我们的同胞,这个时候才要真正地团结起来。表到作为中国人的善良!

  

(责任编辑: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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