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A”签注可留港90天 已购奥运门票仍需签证

2008年07月08日11:30  来源: 新京报    作者:王姝 张太凌

  本报讯 昨日8时30分,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接待了北京首批持奥运会身份注册卡、递交奥运签注申请的内地居民———新奥特硅谷视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王天天、黄俊杰等5人。他们将在3日内拿到奥运签注和港澳通行证。

  “签注办好后,我们可以方便地来往京港两地了”,王天天说,新奥特硅谷视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是奥运会的合同商,负责香港马术比赛的赛事转播,以前只能以旅游的名义7天办一次签注,“很不方便”。

  出入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王天天等5人持有的是奥运签注(签注字头为“奥运A”),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可多次往返。此前,该5人只能持旅游签注,而持旅游签注的内地居民在香港的逗留期只有7天。

  据其介绍,奥运签注是公安部在奥运期间临时增加的一种签注类型,旨在为持奥运会身份注册卡和残奥会身份注册卡的内地居民,在奥运会期间往来香港提供方便。办理奥运签注后,在香港的逗留期为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并可多次往返。但两类签注分别于今年9月23日和10月16日以后失效。

  这位负责人说,出入境管理处开辟了奥运绿色通道,由专人受理、签发、制作证件,因此,王天天等5人3日内即可领到证件。此前,普通港澳通行证的办理时间是5天。

  奥运签注须知

  昨日,首个申请奥运签注的内地居民王天天的护照。护照上,已签注“奥运A”的标志,并备注其有效期为90天。

  1.持奥运会身份注册卡的内地居民,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奥运签注时,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奥运会身份注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前,持奥运会身份注册卡的内地居民可向北京、上海、天津、河北、辽宁、山东、广东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奥运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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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购奥运门票仍需签证

  公安机关加强外国人入境签证管理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日前提示,来华观看奥运会的外国人并不因已购买奥运会门票而自动获得入境签证,仍需按照规定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中国签证。同时,警方也将采取措施防范非法入出境活动。

  根据有关规定,除依据中国政府签订的互免签证协议和单方面免签安排享有免签待遇的人员外,外国人入境应当事先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机关申请签证,并接受入境边防检查。

  该负责人同时提示,公安机关口岸签证部门只为有特殊紧急事由且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外国人办理口岸个人签证,且申请口岸签证的单位和个人需提前向口岸签证部门确认,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办理口岸签证。此外,外国旅游团来华需事先办妥签证入境。

  该负责人表示,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畅通的口岸通关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安机关加强外国人签证管理、入出境边防检查、查处非法入出境活动等是正常的执法工作,公安机关将切实维护外国人在中国的合法权益,并积极提供有关服务和便利。

(责任编辑: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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